发布日期:2025-12-24 09:43 点击次数:173

皆鲁晚报•皆鲁壹点 李国栋
近日,字据国度金融监督处理总局官网发布的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》(潍金罚决字〔2025〕25、27号),潍坊监管分局对昌邑北海村镇银行作出行政处罚,认定其主要作恶违法事实为“贷款处理不到位”。依据干系监管规定,潍坊监管分局对该行处以罚金30万元。
同期,时任昌邑北海村镇银行行长亦因对该行“贷款处理不到位”问题负有包袱,被潍坊监管分局处以警戒。两份处罚决定均由国度金融监督处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于同日作出。

“贷款处理不到位”是银行业监管中常见的违法事由,频繁触及贷前访问、贷中审查、贷后检讨等程序存在精真金不怕火,可能激勉信用风险。监管机构连年来抓续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穿透式监管,督促其健全里面领域机制,切实实行风险处理主体包袱。